【编前语】

刘剑文教授率团参加第十七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财税法网

       2012年9月23日至30日,应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葛克昌教授的邀请,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率团访问台湾,参加了由台湾大学法律学院主办的第十七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大陆地区代表团成员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公室胡仕海副主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陈乃新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梁俊娇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刘汉霞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丁一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邱冬梅博士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汤洁茵博士。

       9月24日,中方代表团参加了主题为“税捐证据法制之探讨”的研讨会。两岸财税法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约200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两岸财税法专家就税收征管活动中的证据方法、证据效力、证据评价、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税务诉讼、税务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两岸财税法专家的主题发言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此外,大陆地区财税法代表团于9月26日访问了台湾地区中区国税局,并于9月28日参加了高雄大学法学院举办的“税收法律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

       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是2002年由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联合发起、定期举办的高水平的两岸论坛,近年来在两岸每年各办一次,在海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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