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行走中的芦苇

王梦婕

       人是一棵会思考的芦苇。

        ——帕斯卡尔

       你们谁肯做一根这样的芦苇,在万物合唱的时候,你独呆然无声呢?

        ——纪伯伦《先知•论工作》

       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个人就这样坐在了我的面前。那个带着随和笑容,淡淡地等候我发问的人,亲切得几乎无法让我把他与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专家稿)起草组组长这一系列头衔联系在一起。相反,我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坐在法学楼科研办公室里的学者,一个昨天刚刚给我上过课的老师——他一言一行中所传递出的谦和与风度,几乎瞬间就消弭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他就是刘剑文教授。他用理性睿智的言语,介绍了他对财税法的研究与思索;通过神采飞扬的叙述,展现了他参与多方面社会工作、担当立法起草重任的特殊经历;并藉由谈吐中自然流露出的自信与魄力,昭示了他处世风格乃至人生态度的延绵画卷。午后的阳光正好,透过新法学楼的玻璃窗温柔地照进这个办公室,营造出一种温润而深沉的气氛,恍然有种感觉,似乎照耀的是一片金色的干苇地。

       学术•观点

       作为我国财税法专家,刘剑文教授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财税法”和“国际税法”两个领域,但其实他感兴趣并作过系统研究的法学领域绝不仅仅是上述两个,他对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诸多部门法均有涉猎,并在每个领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当问到为什么最终选择财税法这个学科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时,刘剑文教授从财税法学科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角度出发,给出了一个颇为独到的回答。

       他指出,财税法是一个前景广阔的新兴法学学科,专业而又开放是它的固有属性和特色所在。“财政法”与经济和政治的联系毋庸讳言,即使单从“税法”的角度看,它也涉及到法律与经济的结合;而且在这个社会科学定量化的时代里,数学乃至自然科学同样为“税法”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工具,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意味着对财税法的研究与思索如果缺乏专业性极高的学科知识、达不到一个相当专业的学术层次,就注定无法顺应其“专业性”的学科特色,更无缘深入其中探其真意了。但另一方面,财税法又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学科,不仅仅需要从税法角度为它提供基石,更需要汲取民法、行政法乃至经济学上的财务会计学等多方面知识来积极地拓展它的边疆。“不管是专业性还是综合性都符合我的性格,”刘剑文教授略带微笑的说,“因为它们归结起来都体现了‘交叉’二字,既包括法学和非法学的交叉、也包括法学学科之间的交叉,而交叉性可以创造新的结合点和增长点,我从本性上看是个喜欢吸收新东西的人,对这样的学科尤其有兴趣。”

       其实,抛开兴趣不谈,刘剑文教授的个人经历也从事实上给出了他以财税法为主攻方向的理由:刘教授本科读的是会计统计专业,大学二年级开始自学法律,本科阶段的专业经济学背景为日后财税法的研究打下了牢固基础;法学硕士毕业后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期间,除教授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外,还讲授了包括法理、民法、刑法等课程,可谓涉猎较广,这为日后逐渐向财税法方向靠拢积累了丰富的跨学科资源。可以说,刘教授的独特求学和工作经历使他在顺应现代财税法的专业性和综合性方面具备了一般人不可比拟的优势,但当记者问道,这样既专业又多元的学科经历是不是足以让他成为一名成功的财税法学者时,刘剑文教授却干脆利落地给出了否定的答案:“我的求学——包括教学经历都只给了我一些研究基础,我那时的学术底子是远远不够的,很多基本问题和研究思路,是我后来在教学备课的过程中通过阅读案例、与专家切磋问题、阅读前沿期刊中得到的,因为我总是感到,要把财税法这个方向做好,开放的视野、务实的态度绝对是不可或缺的研究素质。”的确,刘剑文教授在潜心学术理论的同时,时刻都以作为学者的特殊社会责任感关注并参与我国现行立法工作,从实践中汲取可供科研和教学的丰富养料,并通过教学、讲课等媒介表达学者对相关社会现象的看法、对棘手社会问题的对策,在实践-科研-教学三者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而且,这样的互动理性而又深邃,在开放中包含着睿智的自我克制和自我反思。正如刘剑文教授那段直率的话语所说:“我的性格不固执,容易开拓我的活动边界,但我还是强调每个人的专业领域一定要做好,不能把手伸得太长。其实一个人只要能用心做好某一个事情的某一个方面,这辈子就足够了。在相对小的范围内更容易走的深入,何况财税法本身已经很宽了。”

       正是在多元的专业优势下那审慎严谨的治学态度,融合着几十年如一日孜孜不倦的务实观念和勤奋精神,使刘剑文教授在财税法研究领域无可辩驳地脱颖而出,做出了一系列为世人瞩目的成绩。去年,他参加了中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作为听证陈述人的唯一法学教授,所提出的“16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减除标准全国统一”的主张最终被《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所采纳,并担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组组长,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今年,他又受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以下简称《税收基本法》)起草组组长,统领我国税收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在谈到这一艰巨任务的时候,刘剑文教授在深感自豪的同时,也表示了压力,这种压力一方面来源于国家和社会寄予的巨大期待,而更重要的是来源于作为学者的固有的社会使命感。“我一直认为,建设法治社会的突破口应该从‘税’开始,税收活动的合理运作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因为它关系着政府和民生的根本,关系到权利与权力的制衡,是双方利益的调节器,因此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和谐与良性互动就显得尤为重要”。刘剑文教授在谈到《税收基本法》时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长期以来,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地位是失衡的,许多西方先进而成熟的税法理念,比如尊重和保障纳税人人权——包括安全权、生存权和发展权,建立平等的税收主-客体关系等,无法在法律之外为实践提供更多的保障,所以我国《税收基本法》从制定到实施,每一步都可谓任重道远。”

       针对目前我国税收法治面临的上述问题,刘剑文教授着重提出了“税收之债”的理念,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私法中有关“债”的理论,赋予了传统的弱势一方以更多的权利,藉以平衡国家与纳税人的地位,保障和规制税收行为能够合法、公平、高效地进行。刘剑文教授在采访中强调,我国税收法治由于被学者、民众的长期忽视、国家环境的长期封闭等原因,一直以来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关注,但在目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程中,在国际社会各种先进理念的有力冲击下,税收——包括财政的法治化进程得到了高速发展的空间;尤其是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国际经贸一体化、现代化无疑是大势所趋,也对我国的财税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切都昭示着财税法的巨大生命力和广阔的拓展性,同时也为学者的研究留下了更多的空白领域,面对这一问题,刘剑文教授从立法角度道出了自己的看法:

       “我国财税法,包括《税收基本法》、《预算法》等等,在制定或者修改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面临着一个在被西方理念渗透的同时如何保持独立性的问题。财税法的前进,不管是从深度上还是从广度上,都离不开批判性地对西方有关观念的借鉴,比如在《预算法》的修改中,需要借鉴西方理念,强调纳税人更多地参与对政府的监督,政府的财政支出应尽量透明化;还比如在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也应加入类似西方的税收法定主义、公平主义、效率主义指导原则。但我认为,单纯的西方化或者中西结合都不会是我们国家税法的出路,这里最主要的还是一个法的本土性和国际性、民族性和世界性的问题,其实从对‘法’的认识上看,很多东西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共通的——比如我国很早就有了所谓‘平等’的观念,可每个国家的‘平等’放入具体情景中又都是不同的。所以西方有关理念尽管值得借鉴,但一定要放入我们的国家环境中去考量,看是否真正适合我们去栽培,才能做到理念与实际的互动,在大方向上保证财税法在紧跟时代的同时具有中国特色。”

       活动•风采

       刘剑文教授在进入北大法学院工作之前,曾任武大法学院副院长,如今在这里已经工作了十年。十年,不算短也不算长,关键在于一个人在这段时间里做了什么。如果在十年中,除上文提到的担任《税收基本法》起草组组长外,还主持了二十多项国家级或部级课题的研究,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创建了在e世界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国财税法网”;组织成立了由80多所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同支持的“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发起了世界各国著名财税法学者参加的世界税法协会(International Tax Law Research Association,简称ITLA),并任主席。目前,世界税法协会(ITLA)的理事有80余人,主要来自美国、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荷兰、日本、韩国、印度、哥伦比亚、泰国、中国的顶尖财税法专家、学者。世界税法协会(ITLA)是由中国学者牵头成立并且担任主席的第一个法学类国际学术组织; 2003年创立了“北大财经法研究中心”,于2005年被北京大学评为“优秀科研机构”(全校只评了14个),是唯一的法学类优秀科研机构(法学类研究机构约30个)。那么这十年的确没有分秒虚掷,更何况,他所组织参与的活动还远不止这些,而他的学术研究却一如既往的严谨专注。

       在采访过程中我不时有这样的感觉,刘剑文教授就像他所研究的学科一样,相当综合化,在学术研究、社会活动两个领域都有着不容忽视的建树,而且两个领域都不是泛泛的浅尝辄止,而是深入肌理地去探索理论与实际的脉络,在二者之间保持了良好的张力。在潜心学术的同时,他又不为学者的所谓清高所桎梏,而是运用专业性极强的思维为着政府、企业的建设尽其所能,为着学生的发展成长而倾其所力,真正是“书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刘剑文教授强调法学研究与经济发展的结合,倡导用理论成果和科研资源为现实经济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服务。比如,他讲到“中国石油集团”目前面临的内地企业在海外投资能否得到国家税收政策保护的问题,就亟需政府在越来越开放的形势下给予此类企业以立法上的支持,而学者正是沟通政府与企业在此问题上的重要纽带;还比如“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里面作为非营利组织的近二百家社团在税法上的地位该如何界定的问题,也需要学者去研究和考量,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这反映出我们的财税立法还很不成熟,存在着大量断裂和空白” ,刘教授表示,“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很多都是通过学者从实践中提取课题、成立专门项目组进行研究,并最终通过国家和政府来给出回答的,这不可否认是学者发挥其社会功用的重要途径之一” 。同样,他也强调学术研究与政府职能转变的结合。他认为,要实现我国财政税收法制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尤其重要,而政府职能和政府工作人员观念的转变,也需要学者通过教育、授课的方式来加以推动,做到从征税主体及工作人员入手,以更为直接的方式来推动中国税收的法制化进程。

       刘教授在实践中同样重视国内财税法研究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他在三年内组织召开了四个大型学术研讨会(其中三个为国际研讨会)、四个小型研讨会,参与的嘉宾囊括了十几个国家三十多位国际性的财税法专家,其中既有洲际税法协会主席,又有国家级税法泰斗等重要人物,可谓群贤毕至、盛况空前。而所有这些活动的组织与协调都是刘剑文教授在学术研究之余拨冗完成的,甚至这些会议的所有款项都由他一个人筹措得来,这不能不让人惊叹他为推动国内外税法交流这一理念所付出的热忱与坚定。很少有人会想到,在一个接一个高规格的学术会议背后,是一个学者在默默努力奉献着,而这些活动的成功举办,也让我们看到了蕴含在他的独立、严谨背后的细致、人性之美。在谈到参与和筹划这些活动的点滴时,刘教授感慨颇深:“一个活动如果成功举办了,大家都可以看到;但是真正参与其中作为一个策划者和组织者的艰辛和痛苦,往往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国际学术会议不仅需要协调各方面事务,而且还要和来自不同国家、文化背景的专家进行沟通,与方方面面的人员打交道,而这其中萌生的对你的误会和埋怨在所难免。但是作为一个学者,我总在想我的责任是什么,通过举办和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我觉得我从社会中得到了很多,同时也感到一个学者的任务,不只是静下心来做学问,还需要用一种务实的眼光来为社会的发展、法制的进步和人民福祉的提高,尽可能多做一些事情” 。

       其实刘剑文教授能够在学术和社会活动两个领域均取得如此丰硕的成果,除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之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那就是沉稳亲和的处事原则和追求卓越的人生态度,这是成就大事业的必要素质。刘剑文教授说,自己之所以能够团结众多专家一起做研究、做项目,“亲和力”和“团队精神”绝对是不可或缺的人格条件,并且他特别注意培养自己开阔的心胸和宽广的视野,这能够让他在一些问题上看得更开、站得更远,在遇到矛盾和问题的时候化解得更快。“就好像登山,一个人站在山顶俯视四周,因为眼前的景色清晰开阔,你的感觉就必然是豪迈而有气魄的,如果只站在山腰甚至山脚下看,不仅要看得很累,而且人的境界会变得不知不觉狭隘起来,”刘教授带着谈天的口吻告诉记者,“我平时喜欢听西北歌曲,就因为它给人的感觉很粗犷、很大气,我觉得人也应该是这样。所以我尽量给我的学生和同事一个宽松的相处环境,因为我知道这样最有利于每个人潜质的发挥,也同样有利于资源的整合。我觉得学者的心态应该是开放的、求新的,所以我不管是学术研究还是参加社会活动,都很喜欢与不同的人交往——尤其是与我的学生交往,因为他们观念新、思维活跃,而我作为老师的观点和视野毕竟是有局限性的、相对陈旧的,通过向学生和周围的人学习,我真的学会了不少东西,他们提出的我一时回答不了的问题,我也会带到研究和工作中、带到和其他专家的谈话中寻找解决,最终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收获,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教学相长’吧。”

       建议•期待

       在采访的最后,记者向刘剑文教授问起了他对北大法学院学生的期待与忠告,刘教授略一沉思,给出了在我看来极为恳切地回答:“首先,我认为每个北大法学院的学生对自己的前程都应该有一个定位,只有在准确定位自己的情况下,人才能走得不盲目。20世纪90年代以前,法律院校的学生毕业后大多数集中在公检法领域;但现在的形势不同了,公检法机关的人员日趋饱和,而律师界也逐渐呈现人员烦冗的趋势,所以我们首先应该慎重思考的是,自己未来的出路在哪里?在我个人看来,北大法学院毕业生中的很多人,其前程大多都会是在市场,在企业、在中介机构等。而在目前市场经济竞争机制日完善的形势下,企业会给法律人才以更多的岗位和更大的作用空间,相信我们会在有活力的企业中展现自己更大的价值。”

       “所以,这也要求我们的学生要时刻保持忧患意识,有居安思危的心态,不要在‘北大法学院’这样的光芒下迷失了自己,我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对自己的知识结构有一个定位,看看社会需要什么知识,我还欠缺哪些知识,有针对性地补充自己的知识漏洞,同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在打好基础的同时向专业化和尖端化方向走,这是我们未来能够在众多竞争者中胜人一筹的关键所在。”

       “最后,北大法学院学生要着重培养自己对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的选择与锤炼能力,在竞争社会中造就自己个性与共性、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的完美结合,同时注意领袖气魄和团队精神的协调发展,这样才会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不辜负社会对你们的期待。”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棵会思考的芦苇。”纪伯伦说:“你们谁肯坐一根这样的芦苇,在万物合唱的时候,你独呆然无声呢?”刘剑文教授是一棵在思考的同时摆脱了静止而开始行走的芦苇,他要走的方向,就是万物合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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