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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厦门大学法学院设立全国首家财税法教研室

       

    2014年2月,经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申请,厦门大学法学院批准设立了财税法教研室,这是全国第一家以教研为主体的教学单位,是继厦门大学法学院设立全国首个财税法博士点之后的又一重大突破,对于抢占全国法学发展制高点、提升学院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该教研室由原分属经济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和国际法教研室的廖益新教授、朱炎生教授、李刚副教授、蔡庆辉副教授、李晓辉助理教授和邱冬梅助理教授组成。
这是厦门大学法学院支持作为厦门大学特色学科之一——财税法学科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将原来分散在各教研室的财税法师资整合在具有相对实体性质的财税法教研室中,增强其凝聚力,开展更加紧密的团队合作,为即将于2015年进行的首届财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做好准备。(李刚 供稿)

       

       

厦门大学法学院财税法教研室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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