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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2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2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20151256日,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2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台湾大学、东吴大学等数十所高校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机关和实务部门的300多位专家学者与会,分别就“依法治国与财税法定原则”、“财税法的性质、功能与体系”两大主题展开学术探讨。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致辞。陈书记充分肯定了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在战略规划、学术研究、组织建设、服务会员、参与实践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领导团队及全体成员坚守政治底线,服务于中国法学会的中心工作,在开展制度研究的同时,高度重视基础理论研究;既要关注财税法学的体系完善,发挥学科的整体优势,更要把握时代发展脉搏,集中优势力量,突破关键问题,为党和国家的重大财税决策发挥高级智库的作用。

出席大会的领导还有广东省法学会会长、省政协副主席梁伟发,华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杜小明,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以台湾税法学会理事长葛克昌教授、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黄茂荣教授、台湾“司法院”优遇大法官蔡清游、东吴大学法律学院陈清秀教授为代表的十余位台湾学者全程参与了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为会议交流提供了宝贵的信息及智识借鉴。

在学术研讨正式开始之前,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专门召开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刘剑文会长汇报了一年来研究会的主要工作,包括在《立法法》修改时推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求组建“中国财税法治研究方阵”、启动“中国财税法治30人论坛”等,同时对研究会未来的工作重点做出展望,特别提出了“财税法2025”的概念,要求全体成员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加强协作,推动中国财税法治不断进步。之后,甘功仁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做报告,确认研究会严格依法、依规运作。

理事会还审议通过了研究会的财务和预算报告,同意增补五位理事、一位常务理事。为奖掖新秀,鼓励青年学者投身学术研究,此次会议专设“中税咨询”青年优秀论文奖。

学术研讨分大会发言、小组讨论、青年论坛和法治沙龙四个阶段。在九位资深专家的主持下,围绕会议主题,共有四十七位学者发表论文,十八位学者精彩点评。学者们普遍认为,财税法定原则是财税法的基本原则,不仅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贯彻,也需要在理论上继续深入研究,探寻其实质和精髓,回应国家法治建设的迫切需求。会议研讨期间,大多数专家还主张,财税法研究应该跳出宏观调控法的桎梏,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学学科整体发展的高度来定位学科的性质、功能和任务。

  本次学术研讨会紧扣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题集中鲜明,内容安排丰富,学术讨论热烈,达成了多项学术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会务组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传播工具,对会议内容即时宣传报道,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总体上看,本次学术研讨会极大地凝聚了财税法学者的共识、振奋了精神,对推动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与财税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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