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领域法学:财税法核心问题前沿论坛”
邀请函
尊敬的 先生/女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实现财税法治,需深厚的财税法基础理论予以支持。财税法学的理论创新与思想创新的重要突破之一——“领域法学”理论,突破了传统法学理论及法学学科分类方法,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基此,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将于2016年11月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领域法学:财税法核心问题前沿论坛”。本次论坛由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承办。素闻您在财税法学和相关领域的造诣,诚邀您拨冗参加,发表高见、贡献智慧。论坛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围绕“领域法学:财税法核心问题”进行探讨。参考选题包括:
1.财税法律行为
2.财税法律责任
二、论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26日,8:30-17:00
2.地点:华东政法大学华谊楼(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3.报到:2016年11月25日14:00-21:00,清水湾大酒店一层大厅;或26日7:30-8:30,华东政法大学华谊楼一层大厅。
三、论坛规模
三十人。
四、论文要求
参会论文应围绕主题撰写论文,但不限于上述参考选题;论文须注明作者、工作单位等信息,并且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格式见附件。
截稿日期:请于2016年11月17日前提交会务组,所有来搞请以word2003或word2007格式电子文本发送至本次论坛专用邮箱chinatax201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领域法学:财税法核心问题前沿论坛”字样,并请注明作者姓名。
五、其他事项
1.论坛会务费用:与会者的论坛参会费用由论坛承办单位负担,住宿费、交通费自理(住宿地点:清水湾大酒店,上海市普陀区凯旋北路1305号(近宁夏路))。清水湾大酒店提供自助早餐;论坛承办方安排午餐和晚餐。
2.恳请有意参会者,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会务组邮箱,以便安排论坛会务。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1:吕铖钢(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联系方式:18817864388
联系人2:王一骁(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联系方式:18516552514
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1
“领域法学:财税法核心问题前沿论坛”回执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电话 | 手机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论文题目 | |||||
电子邮箱 | |||||
预定房间天数 | 是否愿意合住 | ||||
备注 |
注:由于会议期间酒店客房紧张,组委会鼓励与会者选择合住标准间,以加强沟通交流。
附件2
论文格式要求
一、标题、署名、作者身份
标题用小3号黑体,居中书写。署名位于标题的下一行,居中书写,5号楷体,在右上角用页末脚注引出作者身份,小5号宋体,作者身份脚注格式为:作者姓名,学历,工作单位,职称或职务。
二、摘要与关键词
在正文之前引出摘要,不超过200字,5号楷体;前加“[摘要]”,5号黑体并加粗。
在摘要后单独一行分别列出3~5个关键词,5号楷体;前加“关键词:”,5号黑体并加粗。
三、正文及脚注
正文采用5号宋体,单倍行距,每一段落开头空2个字距离。
各级标题采用以下体例:
第一级:一、二、……,4号黑体;
第二级:(一)(二)……,小4号黑体;
第三级:1.2. ……,5号黑体;
第四级:(1)(2)…,5号宋体。
脚注字体为小5号宋体,具体体例格式见下文。
为节省正文篇幅,注释性或者解释性的内容,可作为脚注列出。
四、脚注体例
正文脚注用①②③……,每页重新编号。
著作类:
陈少英:《公司涉税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页。
期刊类:
刘剑文:《西方税法原则》,载《法学评论》1996年第3期。
译著类:
[美]理查德.A.波斯纳著:《法律的经济分析》(下),蒋兆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25页。
文集类:
霍宪丹:《面向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思考》,载郭道晖主编:《岳麓法学评论》(第2卷),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报纸类:
陈宪:《<财富>全球论坛爱上中国什么》,载《文汇报》2005年5月18日。
古籍类:
《宋会要辑稿˙食货》卷三。
网站类:
①毛磊:《中国流动人口数量已超过1.4亿,立法维权刻不容缓》,资料来源:http//news.sina.com.cn/c/2005-07-27/10296540776s.shtml,访问日期为2010年5月23日。
②International Trade Data System,at http://www.itds.treas.gov/WTO_dispute.htm,Dec.19,2002.
转引自类:
①江必新:《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之发展——行政诉讼司法解释解读》,金城出版社2001年版,第186页。转引自胡建淼主编:《行政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0页。
②Andreas F Lowenfeld,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p.150.转引自曹建明、贺小勇:《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61页。
其它: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
②张著良:《强制执行股权法律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01年优秀硕士论文,第20页。
③李忠诚:《如何看待“测谎仪”》,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1999年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