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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加快个税改革声音日益强烈 以家庭为单位扣税是趋势

       个税作为与每个人、每个家庭关系最为密切的税种之一,近两年来,改革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尤其是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加快个税改革的声音更为强烈。随着今年全国两会的临近,个税方案何时出台、起征点是否会提高、是否有专项抵扣等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和热议的焦点。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基本扣除和专项扣除相结合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其实,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并非刚刚提出。早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明确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是“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明确,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扣税。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从现行税法了解到,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税项目一共设有11类,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分类征收是我国长期以来税收实践形成的模式,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目前来看暴露出一些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为记者举例说,“比如,一个人是靠工薪收入,另一个是靠劳务收入,都是勤劳所得,性质是一样的,但是同样的数额在个税上的扣除是不同的,这显然有失公平。另一种情况,一个人的收入是3600元,另一个人是4300元,其中包括3500元的工薪和800元的劳务所得,在现在分类所得税的体制下,前者要为高出3500元的100元缴纳个税,而后者是两部分收入所得,每部分都达不到起征点不用扣税。收入少的反而要缴税,肯定也是不公平的。”刘剑文说,此次个税改革会把11类合并一部分为综合所得,再保留一部分分类所得,目的是让多收入者多缴税。

       

       这就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对于综合所得,刘剑文说,未来将会逐步考虑建立“基本扣除和专项扣除”相结合的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首套房贷款利率、子女教育支出、二孩的负担、赡养老人支出等或将成为抵扣首选。“提高起征点不再是改革的重点,重点是在征收模式上,而专项扣除是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一直倡导的。”刘剑文如此表示。

       

       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曾多次提出,个税改革“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这也是新一轮个税改革中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的关键环节。

       

       对于这次个税改革,在刘剑文看来,在专项扣除方面会有相应考虑,但是不会涉及到那么多:“制度要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改革不会一次就能改到位,需要经过多次。总而言之,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税制是关键。”

       

       房贷利息抵税短期内难说

       

       在众多专项扣除中,“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抵税”最受关注,这是众多“房奴”期待的一大利好消息,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学诞对此表示,这肯定是未来的改革方向,但短期内是否能出台很难说。

       

       业内把房贷利息抵税解释为,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先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课以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计算个税缴多少时,将房贷的利息部分先从收入中扣除。

       

       但是,房贷利息抵税在操作的时候存在一定的难度,比如是按家庭计征还是按个人计征等都面临一些问题。“为了使这项改革能够顺利推进,一开始可以考虑不实行家庭扣除,还是按照个人来征收,这样实施起来相对容易一些。对于‘房贷利息抵个税’,因为住房涉及的金额相对高一些,额度到底怎么确定,要经过详细的测算。”张学诞建议。

       

       刘剑文也提到了按家庭计征的问题,他表示,以家庭为单位扣税是我们一直提倡的,从形式上说更加合理,可以充分考虑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家庭中总收入多少、赡养几位老人、供孩子上学花多少钱等,我个人很支持这个做法。“但我国在制度、管理以及技术上都存在问题,所以短期内可能还不会以家庭为单位征税。但按家庭计征是未来税改的发展趋势之一。”

       

       上半年通过的可能性很小

       

       “个税改革正在提速推进”“方案有望在2017年上半年出炉”……从去年起,有关个税改革的进展时常被媒体提及,被专家预测,被公众期待。

       

       去年3月,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全国两会上表示,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2016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去审议。不过,截至2016年年底,尚没有关于全国人大审议个税法草案的消息。

       

       对于个税改革方案的审批程序,刘剑文介绍说,先要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没有通过,如果通过了会发布消息。很可能过了全国两会后,4月份会提交到全国人大,现在从进展来看,上半年通过的可能性很小。”刘剑文强调说,立法强调民主立法,凡是涉及民生的法律都要听取民意,公开征求老百姓的意见,这也还需要一段时间。

       

       “个税问题,涉及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利益,国家需要考虑的方面很多,很多时候,最理想的方案未必是最可行的方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一定会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这是立法的必经程序。”刘剑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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