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家法学讲坛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意义与路径
主讲人: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评议人:
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徐孟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大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徐阳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时 间:2017年10月20日(周五)18:00-20:30
地 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
主讲人简介:
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2005年9月参加新中国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举办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2006年10月31日,应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专题讲座上做题为“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的报告。2017年9月1日,应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专题讲座上做题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意义与路径”的报告。担任国家多部法律起草小组顾问、专家组组长。
原文链接:http://www.law.ruc.edu.cn/article/?53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