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实务观察 > 热点透视 >

【编前语】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专家咨询会在京召开

2018717日上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8年第16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鸣起主持。

本次立法专家咨询会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副处长刘泽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案室处长蔡巧萍和干部翟萌,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备案审查处副处长王清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开始后,刘泽巍副处长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法背景和主要考虑。王瑞贺主任在会议总结时对中国法学会立法专家咨询会平台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中国法学会在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立法机关利用这个平台能够听到有代表性的权威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一定会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制定良法、实现善治。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汤贡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顾问、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孟洲,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陈少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施正文,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序中,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闫海,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彭礼堂,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惠,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汤洁茵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并发表修改建议。此外,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伟,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富强,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戴芳,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常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梁文永等专家学者提交了书面意见。

专家学者认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非常必要。个人所得税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专家学者认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完善了有关纳税主体的规定,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优化了税率结构,提高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健全了税收征管制度,增加了反避税条款,对这些立法尝试应给予肯定。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存在着对税收法定原则贯彻得不够充分,授权条款过多、授权范围过大;综合征收的最低费用扣除规定不够合理;综合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仍偏高;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范围不够明确等问题。专家学者建议,应贯彻税收公平、税收法定、税收效率、纳税人权益保护原则,在立法宗旨、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结构、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税收优惠、立法技术、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等方面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和成果应用处副处长孙立军,民主与法制社干部孙守森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桥梁纽带、国家法治领域核心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法学法律专家学者提供贡献智慧、学术报国的平台和渠道,中国法学会于20151月创办“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建立常态性机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草案)进行研讨。2015年至2017年共组织召开了108场立法专家咨询会,超过2100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研讨,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合计达到350多万字。立法专家咨询会和会后形成的《专家咨询报告》,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国家立法机关和中央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立法专家咨询会已经在我国法学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了普遍认可。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法学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立法计划,继续组织召开立法专家咨询会,并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1+1+1”(即“一次立法专家咨询会、一份专家咨询报告、一件要报”)三位一体全覆盖的新机制,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贡献力量。

内容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

关注微博